<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社会的热点。根据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乌市第三中学确立“三级联动”的<span style="font-size:18px;">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思路,</span>即学校层级、教师层级、家校层级,三个层级自上而下,一以贯之,互相协调合作,形成网格化管理模式,提高学校、家庭、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保护、自主发展。</p> 健全工作机制 <p class="ql-block"> 我校不断完善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队伍建设和制度落实,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方案、校园欺凌投诉机制及处理办法、预防性侵害工作机制、师德师风监督检查机制、校园安全管理等制度。</p> 加强宣传引导 <p class="ql-block"> 学校始终本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思路,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手抄报展示等方式,积极宣传引导,预防校园欺凌,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p> 创建课程设计 <p class="ql-block"> 学校通过聘任法治副校长、开设法治讲堂、模拟法庭社团、课前三分钟宣讲等,积极<span style="font-size:18px;">创建预防欺凌、性侵害等课程教育,</span>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全力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p> 心理咨询在线 <p class="ql-block"> 我校心理健康室实施预防监测辅导机制,分年级进行了预防校园欺凌、青春期性教育讲座,利用沙盘、团体活动,缓解学生心理问题,<span style="font-size:18px;">积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社会、网络、校园性骚扰、性侵的危害以及预防措施。</span></p> <p class="ql-block"> 心理健康室定期会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建立《学生心理积极关注档案》,及时发现问题,积极促进家校合作,帮助学生建构健康心理。</p> 申诉渠道畅通 <p class="ql-block"> 我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口和各班教室张贴防校园欺凌监督电话,设有书记信箱、楼道公用电话。保障受侵害的学生求救有门,申诉渠道畅通,如遇危害由学校专项领导小组介入受理,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可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p> 促进家校共护 <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教育,更需要良好的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我校以家长学校为基础,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定期召开家长会,通过电话、网络、家访等方式,引导家长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内容,交流教育经验,明确家长监护责任,加强家校联系,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p> <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是需要时间逐渐成长的一个群体,需要各方面的特别保护和对其权益的充分尊重。乌市第三中学致力于让每一位学生健康成才,今后将继续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不断作出新贡献!</p> <p class="ql-block">主办:乌市第三中学德育科</p><p class="ql-block">编排:费莹莹</p><p class="ql-block">审核:秦慧</p><p class="ql-block">总审:汪雅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