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当今社会对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再利用已经相当的重视,垃圾分类早已成为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为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建设绿色文明校园。乐平市第一中学积极响应上级号召,组织召开了《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贯会,号召校各级领导与骨干教师学习《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p> <p class="ql-block"> 宣讲员详细介绍了生活垃圾的种类,普及源头减量与分类投放的科学依据,宣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政策,深入解读《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点突出生活垃圾投放工作所实行的管理责任人制度,以及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的相关规定:</p><p class="ql-block"> 一、可回收物应当投放至对应有规范标志的收集容器、收集 点,或者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经营者;</p><p class="ql-block"> 二、有害垃圾应当在采取防止渗漏的措施后投放至对应有规 范标志的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有害垃圾回收站点; </p><p class="ql-block"> 三、厨余垃圾应当投放至对应有规范标志的收集容器,不得 混入废餐具等不利于后期处理的杂质,鼓励家庭投放前先滤去水 份和不直接排入下水道; </p><p class="ql-block">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对应有规范标志的收集容器。</p> <p class="ql-block"> 乐平一中一直走在为绿色环保的文明校园建设而努力的道路上,自2021年以来,我校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如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等活动,以增强师生环保意识,使全体师生养成自觉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p> <p class="ql-block"> 建设文明校园,践行垃圾分类,师生共行,你我共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