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资助 爱心传递—千渭星城幼儿园2022年春季资助宣传

陈仓区千渭星城幼儿园

<p class="ql-block">资助宣传</p><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政策,使广大家长朋友们明晰幼儿助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应享尽享,应助尽助”,根据陈仓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宝陈教助发〔2022〕1号文件精神,特此向您介绍宝鸡市陈仓区有关学前资助政策。</p><p class="ql-block">学前一年减免保教费政 策 解 读</p><p class="ql-block"> 减免条件:</p><p class="ql-block"> 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免收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p><p class="ql-block">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p><p class="ql-block"> 每生每年1300元(每生每天按3元计算,一年按250天计算)。根据2022年春季学前教育资助文件新要求,本学期资助摸底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幼儿家长提交相对应的材料:</p><p class="ql-block"> 学前免费教育享受对象</p><p class="ql-block"> (1)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公(企)办幼儿园大班、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有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大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p><p class="ql-block"> (2)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幼儿(指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1——4级残疾证)。</p><p class="ql-block">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指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生活补助对象 </p><p class="ql-block"> 1、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及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p><p class="ql-block"> 2、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和低保补助金领取存折)。</p><p class="ql-block">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幼儿。</p><p class="ql-block"> 4、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p><p class="ql-block"> 5、父母双残或单残、幼儿残疾(提供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残疾证明,残疾级别为1-4级);</p><p class="ql-block"> 6、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具体指当年内家庭主要成员因病住院,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或城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农村居民个人负担费用在1万元以上、城市居民个人负担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贫困家庭幼儿。</p><p class="ql-block"> 7、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具体指当年内因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意外事故造成伤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贫困幼</p><p class="ql-block"> 8、烈士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群体的子女。</p><p class="ql-block"> 凡是符合以上条件的幼儿家庭,请将对应的证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3月4日下午6点前将准备好资料交到办公室,并领取申请表,请各位家长尽早准备资料并积极配合,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无以上情况的不需要提供任何资料。</p><p class="ql-block"> 申请与评审</p><p class="ql-block"> 1.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p><p class="ql-block"> 2.幼儿园于每年3月初和9月初前分两次受理幼儿家庭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评审,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p><p class="ql-block"> 3.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p><p class="ql-block">  感谢您的认真阅读,欢迎您走进我们的幼儿园与我们探讨教育孩子的经验,分享孩子成长的快乐。让我们为孩子美好的未来一起努力!我们的幼儿园在陈仓区千渭星城B区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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