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4日,我公司一班线客运车辆准载35人,实载21人(含驾驶员1人,乘客20人),自松潘客运站发出往茂县方向行驶,下午15:50分左右途径茂县石大关乡石大关村时,对向越线行驶川A籍小车冲向我方车辆(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发生碰撞,发生川A籍小车两死一伤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安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徐康贤董事长亲自作部署安排,立即启动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离事发现场最近的茂县公司管理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积极配合现场查案交警处置现场;集团分管安全经营副总经理夏戈泉率队于当日下午17点30分左右赶赴茂县,配合属地政府部门及交警部门进行善后处置。<br> 事发当日晚20:00时集团分管安全经营副总经理夏戈泉率队前往茂县交警大队,在事故大队朱大队及其他民警的主持下,与对方死者家属见面,协调处理死者善后事宜。按照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徐康贤董事长指示:1.要有政治觉悟,提高政治站位思想,目前正处于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二十大”即将召开;2.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及交警执法部门开展相关工作,避免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及不稳定事件;3.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主动作为,本着“死者为大,尽快让逝者入土为安”的考虑,坚持坚守法律框架范围内,在未得到任何法律责任裁定文书情况下,由我方暂时垫资逝者丧葬费用5万元整。经过近6个多小时的商议,最终在交警大队的民警主持下,双方签订了垫资丧葬费用协议。 2022年3月7日,按照集团公司安委会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徐康贤董事长所作的部署安排,上午9:00时集团分管安全经营副总经理夏戈泉主持,集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同时邀请为本车实施二级维护的修理厂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人员,驾驶员本人及其家属召开“3.4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暨善后处置研判处置会议”<br> <b>事故初步分析:</b>从目前事故现场拍摄照片及车辆运行轨迹和车载视频显示,初步分析为:驾驶员<b>操作规范:</b>(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安全带;未接打电话、抽烟、闲聊等);<b>临危处置</b>:在事发前,驾驶员采取了避让和紧急制动措施;车辆<b>运行状态:</b>自松潘车站发车至事故发生时段截止,运行轨迹显示,车辆未发生超速行为(限速70KM,事发时显示车速为68KM);卫星定位监控中心提供相关数据显示未发现该车在运行中出现疲劳驾驶等报警提示信息。最后经多部门汇总信息,分析判断为:<b>我公司车辆运行正常及驾驶员操作规范、并及时采取了紧急处置措施;</b> 随后,按照集团公司安委会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徐康贤董事长所作的部署安排要求:1.就本次事故的发生,针对全公司驾驶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举一反三,警示教育工作;2.针对车辆及驾驶员的维护保养及“三检”工作的开展,驾驶员的应急处置再次进行强化,加大培训、督促力度;3.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平稳、有序、妥善处置该事故善后事宜。<div> 对事故认定后,确有责任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无责任的,要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严防安全意识降低,麻痹大意思想扩大,从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div> 事故发生时,车载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