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根据《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华宁县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党建和德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宁州街道中心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强化教师文明从教,廉洁从教,规范从教的职业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质量,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p> <p class="ql-block"> 2022年3月4日上午宁州街道中心小学在郭家营小学召开主题为“恪守新时代师德争做四有好老师”--“以案促改”暨师德专题教育工作会,宁州中心校班子成员、完小支部书记、完小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宁州中心小学党总支书记校长王应伟同志主持。</p><p class="ql-block"> 此次主题教育培训会议程如下:</p><p class="ql-block"> <b>一、观看案例 震撼师心</b></p> <p class="ql-block"> 观看视频警示教育片《师之堕》和《新时代楷模张桂梅》,通过正反案例,以案促改,警示教职工引以为戒,树牢法纪意识,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向时代楷模张桂梅学习,自觉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p><p class="ql-block"> <b>二、宣读通报 警示教育</b></p> <p class="ql-block"> 王贤忠副书记宣读《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教师涉及酒驾问题的警示通报》,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和教师要遵规守纪,严守法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参会教师深受触动、警钟不绝于耳。</p><p class="ql-block"> <b>三、学法守法 严于律己</b></p> <p class="ql-block"> 王贤忠副书记以“不忘从教初心,牢记育人使命,树好师德形象”为题,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p> <p class="ql-block"> 胡云美副校长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p> <p class="ql-block"> 王丕艳副校长以“依法规范,做无愧于新时代的好老师”为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关于新时代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p> <p class="ql-block"> 白家明副校长组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宁州街道中心小学师德师风负面清单》。</p><p class="ql-block"> 通过系列学法活动,要求各学校领导要带头落实,以先进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强化法治观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努力站好岗、守好土、尽好责。</p> <p class="ql-block"> 华宁县交警大队张副队长,组织观看玉溪市典型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血泪归途》,并对《汽车驾驶人防御性驾驶五大要领》进行细致讲解,以身边交通安全典型案例为教材进行生动形象的以案示警、以案说法,深刻分析了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原因以及酒驾醉驾对自身、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结合案例和多年的交通安全执法经验指导广大教职工如何避免和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强调人人都要谨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铁则。</p> <p class="ql-block"><b> 四、宣誓承诺 弘扬正气</b></p> <p class="ql-block"> 王应伟校长组织师德宣誓并签订师德承诺书,新时代赋予我们新的责任与使命,作为宁州街道中心小学的一名教师,我庄严宣誓: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师神圣职责,全面发展学生。爱国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尊重个性;教书育人,传承文明;为人师表,启智求真;终身学习,勇于创新;为一切学生的美好未来,为宁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争做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p><p class="ql-block"> <b>五、总结反思 提振师德</b></p> <p class="ql-block"> 参会教师现场谈培训心得体会,王应伟校长总结强调:作为宁州教育领导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深刻把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把师德师风教育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营造学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依法治教、一线党员和教师廉洁从教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好宁州教育政治生态。</p><p class="ql-block">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宁州师德师风教育永远在路上!</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校 编 :李 雄</p><p class="ql-block"> 初 审 :胡云美</p><p class="ql-block"> 审 签 :王应伟</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2022年3月4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