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一、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p><p class="ql-block"> 资助对象为: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元。发放形式为: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供家长本人银行卡,银行将资金打入家长银行卡中,家长将资金全部做为幼儿的生活费补助,不得用于其他,确保幼儿的生活得以保障。</p><p class="ql-block">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p><p class="ql-block"> 生活补助资助对象为: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发放形式为:有刷卡条件的学校以饭卡形式发放,没有刷卡条件的将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形式发放给受助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家长将资金全部做为学生的生活费补助,不得用于其他,确保学生的生活得以保障。</p><p class="ql-block">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p><p class="ql-block">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特压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脱贫户家庭学生享受特困标准。</p><p class="ql-block">四、中职国家助学金</p><p class="ql-block"> 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在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取得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的补助标准:按照贫困程度分为2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发放形式为:以中职学生资助卡的形式发放。</p><p class="ql-block"> 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元。发放形式为:资金直接拨付学校。</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五、生源地信用助学金贷款</span></p><p class="ql-block">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专、本科学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8000元,研究生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