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深入贯彻落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机构对特殊药品的监管,保障患者正常医疗需求,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防范和打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等违法违规行为。3月4日-5日,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城西公安分局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专项检查工作。</p> <p class="ql-block"> 在前期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采取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一是检查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否设立专柜,建立专用帐册,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二是检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资质、药品存储条件、安全设施、购进销售记录及票据、供货方购买方资质审查情况等,并抽取部分药品核查销售流向;三是检查精麻药品购销行为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异常销售流向,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规购买、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登记、留存处方等情况。</p> <p class="ql-block"> 检查中,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医疗机构负责人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情况汇报,对检查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药品验收记录不完善等问题,现场提出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要求各单位加强培训,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在购销、保管、入库、入出库环节不出现任何问题,并就医疗机构如何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检查组就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重要性和流失的危害性,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对工作中发现的可疑线索,要及时上报。</p> <p class="ql-block"> 本次专项检查,检查持有精麻印鉴卡医疗机构共计10家,其中,对于账册登记与实际药物不符情况现场警告2家。通过此次检查,我区特殊药品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购销特殊药品的自律性得到进一步提高,及时堵塞了监管漏洞,夯实了整治成果,有效防止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