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保护基本农田, 2022年3月3日,西岭工作区在镇自然资源所业务指导下,联合镇执法中队、村委、辖区网格员组成整治拆除工作组,对西岭工作区占用基本农田养殖场进行依法拆除。</p><p class="ql-block">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对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全面收紧,提出从严要求:一是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二是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p><p class="ql-block">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p> <p class="ql-block">组织人员给占用基本农田养殖户下拆除通知书</p> <p class="ql-block">占用基本农田养殖场拆除前</p> <p class="ql-block"> 现场拆除工作严格按照拆除方案有序进行,执法人员坚守在拆违现场,做好现场秩序维持工作。</p> <p class="ql-block">加班拆除占用基本农田养殖场</p> <p class="ql-block">占用基本农田养殖场拆除中</p> <p class="ql-block">占用基本农田养殖场拆除后</p> <p class="ql-block"> 保护耕地红线,不容置疑。此次行动对周边村民起到了普法教育警示作用,也震慑了占用基本农田养殖建设之风。</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西岭工作区将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八不准”做好基本农田、耕地保护工作。引导辖区农民规范有序用地,保护基本农田;加大对违建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快查处、严管控、狠打击”,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坚决将违建遏制在“萌芽”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