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令而动 迅速行动

三队

<p class="ql-block">  ——浚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三中队处理乱倒污水案件</p> <div style="text-align: left;">  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城市污水乱排乱放是“群众身边的污染”,是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之一。<br></div> 2022年2月28日,浚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三中队队长闫平军带队,与张振南、张冬冬、刘晓然等几名队员巡逻至永济大道与五浚路交叉口处时,发现陈某正在排放污水。四人迅速反应,及时行动,对陈某乱排污水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就有关情况向局领导进行了汇报。针对陈某乱排污水的情况,郭守明副局长立即作出指示并联系了交警队,对陈某乱排污水的车辆进行暂扣。根据《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浚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三中队对陈某违规乱倒污水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处以二百元罚款。<br data-filtered="filtered">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打好碧水保卫战,不断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居民幸福感,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浚县,是我们城市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为之奋斗的方向。 <h5 style="text-align: center;"><b></b></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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