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读到《孔乙己》一文时,我的心中便不禁有了这样的疑问:孔乙己所欠的酒钱应是多少才更为合理、更为符合原文的主题思想呢?课文中为十九文,但我认为应是九文。其实,这种疑问在我初中学习这篇课文时就已出现,到现在愈加强烈。那么,我们现在就来算算孔乙己的合理欠钱数。<br>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按前文交代,“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两碗酒一碟豆刚好是九文。这里,“排出九文大钱”的这个动作十分的精当,对于短衣帮的嘲笑,孔乙己并不理睬,而是用动作----要酒要菜来表示自己根本不把对方放在眼里,这是对挑逗者的无声的回击。“排”字写的是动作,但表现的不止是动作,还有动作者的神态,此时,孔乙己的心里和脸上定然十分得意。因此,“九文”在孔乙己的心中就已经显示出了自己与短衣帮之间质的区别了。所以,只需九文就足以刻画出孔乙己的性格特征了。<br> 课文中提到了“欠十九个钱”,如果从孔乙己每次渴酒的习惯来看,这应该不是他一次的消费,该是累计消费所致。但从课文中:“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孔乙己的名字。”也就是说,孔乙己他每次喝酒都是现钱,很少拖欠酒钱,也就谈不上累计拖欠了。<br> 退一步说,孔乙己真的累计拖欠了,那“十九个钱”也就与前文他自己喝酒的习惯自相矛盾了。因为十九个钱两次拖欠有余、三次拖欠不足。在这里,我们并不能机械的来求解满足方程4X+Y=19的正整数解:孔乙己喝了四碗酒,要了三碟茴香豆;或喝了两碗酒,要了七碟豆……<br> 再假设孔乙己一次性欠了十九个钱,也就是说孔乙己一次消费了十九个钱,那么,孔乙己为什么不像真正的穿长衫的人“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孔乙己的思想仰慕上层,本身还自命清高,死爱面子,又不会营生,却硬要在短衣帮面前摆阔,若他真的想一次消费十九个钱,那就一定要一次性的在短衣帮面前把谱摆足,也不枉自己白白穿了一辈子的长衫。<br> 以上种种分析,证明了拖欠十九个钱所显示出来的不足。但如果是欠九个钱,那么这些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即孔乙己只欠了一次帐,同时这又符合他平常喝酒的习惯。更重要的是从他欠的这九个钱上所表现出的命运比欠十九个钱还要悲惨,因为孔乙己的全部身价不超过九个铜钱----较十九个钱来说,更贱了十文。并且又极大的增强了孔乙己的悲剧色彩,深刻地表现出封建科举制度已完全从肉体上、精神上吞噬了知识分子,更突出了封建制度的吃人本质。当然,不是说欠十九个钱不行,只是我觉得欠九个钱才更突出原文的思想主题。所以,我认为九文要更合理于十九文。<br> 同时我们不排除鲁迅先生在写作之时,可能亦存在有疏忽之处,如他在《风波》一文结尾,“六斤捧着十八个铜钉的饭碗,在土场上一瘸一拐的往来。”但据上文,铜钉数应是“十六个”。作者在后来给别人致信道:“六斤家只有这一个钉过的碗,钉是十六或十八,我也记不清了。总之两数之一是错的,请改成一律。”<br> 以上观点,仅属个人一管之见,妥否?敬请诸同行批评、斧正。<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