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h3></br>为做好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strong>一、报考对象</strong>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和毕业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strong>二、 报考方法</strong>普通高中在校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指定的地点报考。报名时间由各县(区)或中学自行确定。<strong>三、命题、考试及成绩评定</strong>试题由各中学依据原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编写的《2009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学科说明》自行命制。各中学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等第评定工作。等第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strong>四、工作要求</strong><h3>一要严格考试组织管理。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各级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管理,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h3></br><h3>二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考试机构和各中学要认真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考生与考务工作人员防疫知识和操作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守住不因组织考试引发疫情传播的底线。</h3></br><h3>三要按时报送成绩信息。4月20日前,各市(区)考试机构严格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科目成绩数据库结构标准,汇总审核本市(区)考生成绩库,并登录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将成绩库导入系统。</h3></br>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