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永乐派出所

<p class="ql-block">  镇安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23日下发镇政告[2021]3号《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令通告在规定时间段和划定的禁燃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p> <p class="ql-block">  镇安县公安局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禁燃宣传,取得显著工作成效,往年不绝于耳的鞭炮声听不见了,烟雾缭绕的天空也恢复了清明。但是仍有少数人置禁令于不顾,被严阵以待的巡逻民警查获处罚。</p> <p class="ql-block">  2022年农历大年初一凌晨,镇安县永乐街办新城社区居民刘某某、代某某、靳某某在通告划定的禁燃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分别被永乐派出所民警查获,三人对自己在禁燃通告发布仍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积极承认错误。镇安县公安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三人分别处予罚款500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