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亲爱的家长朋友:</p><p class="ql-block"> 您好!</p><p class="ql-block">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污染环境,产生噪声,损害人体健康,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喜庆、平安、健康的春节,也为了让我们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向您发出以下倡议:</p><p class="ql-block"> 一、广泛宣传,禁放烟花爆竹</p><p class="ql-block"> 我们要积极宣传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规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呼吁大家都负起责任,追求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带头,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p><p class="ql-block">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p><p class="ql-block"> 1.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p><p class="ql-block"> 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易引起火灾、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p><p class="ql-block"> 2.造成空气污染</p><p class="ql-block">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会刺激人的呼吸道,引起呼吸系统疾病。</p><p class="ql-block"> 3.造成噪音污染</p><p class="ql-block">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突然巨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p><p class="ql-block"> 4.带来浪费资源和人力负担</p><p class="ql-block"> 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大量垃圾,对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负担。同时,生产烟花爆竹所用的原材料都来自于宝贵的纸张、化工原料,短短的几十秒或几分钟付之一炬后,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p><p class="ql-block"> 三、泸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和区域</p><p class="ql-block"> (一)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2月31日,玉蟾山—福斗路—港城大道—酒香大道—高速公路连接线—青龙高速路口以内(含玉蟾街道祥和社区、清溪社区、怡园社区、朝阳社区、西苑社区、康桥社区、建设社区、清平社区所有范围内的区域;玉蟾街道玉蟾村、小马滩村、水竹村、代桥村,福集镇赵岩村等临县城区域),以及工业园区(含县经开区、医药产业园、神仙桥产业园、城北工业园)范围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p><p class="ql-block"> (二)以下区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p><p class="ql-block">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教学科研等单位;</p><p class="ql-block"> 2.车站、码头、机场、轨道交通、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等场所;</p><p class="ql-block"> 3.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军事设施保护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物资储存仓库、机动车停车场;(略)</p><p class="ql-block"> (三)2023年1月1日起,泸县行政区域内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p><p class="ql-block"> 禁燃放烟花爆竹,事关环境保护、事关全民健康。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凝聚力量,保护环境,为建设我们绿水青山的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