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研院圆满完成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迎检工作

于铭锐

<p class="ql-block">  为充分发挥市教研院在教研、科研、培训方面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打造品牌形象,市教研院始终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全院工作的着力点,坚持“五个文明”一体化管理,优化创建工作机制,落实创建工作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连续五次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21年圆满完成第六次省级精神文明单位验收工作。</p> <p class="ql-block">  为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验收工作,院党委高度重视,早筹划、早部署,各部门全力配合,抓落实、抓成效,紧张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p> <p class="ql-block">  一是落实责任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创建。为保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院党委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以来共围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召开6次动员会、3次阶段总结会,切实做到将年度目标主题化、年度动员常态化、年度总结成效化。</p> <p class="ql-block">  二是营造创建良好氛围,优化基础设施助力创建。为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会议室进行了翻修,及时更新文明单位创建图版,增设《文明公约》宣传海报、张贴“文明科室”、“无吸烟办公室”标志。组织全院教职工开展大扫除活动,保持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洁舒适,营造全体教职工共创省级文明单位的良好氛围。</p> <p class="ql-block">  三是促进部门凝心聚力,突出亮点特色完善创建。院领导班子亲自挂帅,各部门主任、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围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细则制定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创建目标要求,逐条安排专项负责人,分解任务,确保创建工作事事有人做、件件有落实。各部门不摆客观,不讲条件,通力合作,突出创建亮点,圆满完成了创建档案二十余万字、六百余张图片共三十卷的资料整理、保质保量、高质高效地完成了文档材料整理工作。</p> <p class="ql-block">  本次创建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部门的充分认可,创建经验在黑龙江日报“抓文明创建,树龙江新风”专栏进行了刊登,展现了市教研院先进的创建理念和良好的创建风貌。</p> <p class="ql-block">  二十余载创建历程,市教研院始终初心如一,本次迎检工作的圆满完成,既是对阶段性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开展的激励。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市教研院力求提高创建标准,坚持示范先行、守正创新,牢固树立追求卓越的思想理念,找准着力重点,把创建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实现新的突破,推动各项政治、业务工作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均衡发展,为切实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更大贡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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