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禁燃爆竹——九所镇中心幼儿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

秋水无痕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全体教职工、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为防治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全面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我们特向全体家长宣传如下:</p> <p class="ql-block">  请您配合幼儿园教育幼儿拒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环城高速路以外的市民和单位,在春节期间不放烟花爆竹或采取电子鞭炮等环保方式,弘扬绿色、平安、祥和、节俭的传统,共同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p> <p class="ql-block">  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让我们自觉遵守禁放烟花爆竹,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p> <p class="ql-block">  为了我们家园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为了拥抱健康,远离污染和伤害,让我们全体教师及家长和孩子们倡导新风尚,传递正能量,共同行动起来,自觉遵守规定,并提醒家人朋友,以健康、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辞旧迎新。</p><p class="ql-block"> 九所镇中心幼儿园</p><p class="ql-block"> 2022年1月29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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