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全体教职员工、家长:</p><p class="ql-block"> 春节本是亲朋好友团圆相聚的时光,可部分违法犯罪分子却打着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的幌子,利用各种手段进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在过的几年里,有许多人参与非法集资,结果都是伤痕累累、惨不忍睹。有的人现今背负重债、妻离子散;有的人无力还债、被迫辞职;也有的人锒铛入狱,失去自由。在这些人中有的还是学校的骨干、教学的精英、医生、私企老板、公司领导等等,结果因一时贪恋钱财,遗憾终生。教训是惨痛的,悲剧不能重演。教育局做出部署提醒广大教职工、家长:远离非法集资!</p> <p class="ql-block"> 为保障各位教职工、家长的利益不受侵害,学校特发出致全体教职工、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各位教职工、家长一定要牢固树立法制意识、风险意识、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财产安全,维护家庭和谐稳定。</p> <p class="ql-block">什么是非法集资?</p><p class="ql-block"> 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p><p class="ql-block">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p> <p class="ql-block">非法集资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p><p class="ql-block"> 1.承诺高额回报。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编造各种神话,以高息或巨额回报引诱群众参与投资。非法集资者初期通常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或运行资金无法支付利息时,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潜逃;</p> <p class="ql-block">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理念,承诺高额回报,欺骗公众投资。</p> <p class="ql-block"> 3.虚假造势宣传。为了骗取公众信任,在宣传上一掷千金,采取刊登理财广告、雇人散发宣传单、组织外出旅游等方式,骗取公众投资。四是利用亲情诱骗。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p> <p class="ql-block"> 4.大量血的事实和教训证明非法集资是陷阱,是侵吞民众血汗钱的“绞肉机”,是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安定和民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是合法投融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遭受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广大教职工投资理财最好选择银行、证券等合法正规渠道。</p> <p class="ql-block"> 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更不会为投资人的损失“兜底”。因非法集资造成损失的投资人切忌通过围堵政府、堵塞交通等方式维权,否则可能会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p> <p class="ql-block">各位家人:</p><p class="ql-block"> 为了自己、亲人及家庭,请您时刻谨记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抱定决不参与的信念,把防范风险摆在第一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