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勃湾交警大队开展“狮城一号”专项行动

美友50353770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春节将至</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激动的心情是不是难以抑制</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每逢佳节亲朋好友推杯换盏</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交警蜀黍就忍不住要唠叨</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不要酒驾</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不要酒驾</div><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不要酒驾</div>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狮城一号”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有力防范化解岁末年初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等违法犯罪易发多发突出风险,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1月27日全天,海勃湾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制定详细行动方案,开展“狮城一号”严重违法整治统一行动。 <div> 行动期间,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刘建平到基层单位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慰问一线民警。<br></div> 为全力确保“春运”、“冬奥”、“两会”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平稳有序运行,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1月27日晚20时,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海勃湾大队教导员刘晓东亲自指挥,身先士卒,率领95名民辅警开展“狮城一号”行动。本次行动中,出动警车12辆次,在全市7个主要路段开展“狮城一号”整治专项行动。<div><br></div> 行动期间,海勃湾交警大队将严查酒驾、醉驾、毒驾、超员、超速、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了严查严处的强大声势,对各类严重违法行为给予有力的震慑。 全体参战民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严格落实防护措施,规范文明执法,对过往车辆逐个进行检查,全面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抑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海勃湾交警大队严格落实“狮城一号”专项行动,对每名驾驶员进行认真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人予以严厉打击,实现“零容忍”。 当晚查获得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在此次“狮城一号”专项行动期间,查获1起因醉酒驾驶吊销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失驾人员。 关于酒驾成本,交警蜀黍再帮大家拎一下重点!<div><br> 1.法律成本<br>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br>●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br>●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br>●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br>●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br>●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br>●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br> 2.职场成本<br>●律师、医师吊证。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br>●公司职员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br>●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br>●从事出租车、货车、客运车辆等营运行业的驾驶人,更是面临失业的危险,尤其醉酒驾驶将终身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br>●作为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有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br>●法检、公职人员双开。按照规定,党员和国家公务人员出现饮酒驾驶违法行为,除受到交通法规处罚外,还将被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受到纪律查处。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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