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人民公社从1958年成立到1982年被“乡、镇”更替,前后共经历了24年历史。当年生产小队、生产大队、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模式。以“队为基础”就是以生产小队为基本独立核算单位,由大队统一核算,公社统一管理。</p> <p class="ql-block">那时候,生产队分配形式是平时干活记工分,年底按工分分红、分粮。比如,全队100个劳动力,全年总计30万分工,折合3万个日工(一个工10分),各种收入10000元,那么,一个工平均0.33元。如果,一个家庭一年所有劳动力挣的工分是5000分,折合500个工,那就是约165元,而分的粮食和其它东西价值120元,那么还能领45元,如果价值超过165元,那就成为欠款户。</p> <p class="ql-block">而一个工能分红1元以上的生产队有,但比较少,大多在1元以下,有的甚至几分钱。如果是几分钱,那生产队大多数家庭都会成为欠款户。</p> <p class="ql-block">那时候,成年男劳动力一天工分大多数为10分,18岁以下未成年男人一天6分到8分,成年妇女劳力一天8分,未成年或老年妇女一天5到6分。</p> <p class="ql-block">实际上,生产队的28年可以分两个阶段或两个时期,一个是“平均主义比较严重”的六十年代,一个是实行小范围“包工”的七十年代。</p> <p class="ql-block">社员报出一天所干的活计,计工员便详细记在工分本上,做为月结和年终分红的依据。</p><p class="ql-block">工分本是每个劳动力都有的,本上记载着社员的名字姓别和年龄。</p> <p class="ql-block">当会计的定期将记工分的账本收起,统计出工情况,张榜公布,有异议的可以拿工分本来核对。工分是分粮、分红的重要依据,出的工少,分的粮就会少,甚至会成为“欠粮户”——如果按工分核算你家的分粮数量,连最低的人口粮标准也达不到,队里只有给你补齐,保证你家断不了炊,饿不了肚子,但补的差额就等于你欠队里的。有些手艺人常年不参加队里的生产劳动,比如木匠、剃头匠等,还有在公社集体企业上班拿工资的,他们家的工分一般都不够分人口粮,但可以拿钱买工分补齐。</p> <p class="ql-block">改革开放分田到户后,由于土地以家庭为单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责任到家,不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情况,所以,积极性比较高,生产效率也高,过去生产队收麦子基本上一个月时间,分田到户后仅10天左右就结束了。生产队长再不用敲钟催促大家出工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