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严罚两家超市

临颍县食安办

<p class="ql-block">  春节临近,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重点场所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县局关于切实做好“双节”期间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相关要求,对全县所有超市、饭店、药店、农贸市场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在排查中发现临颍县小芳超市和临颍县北徐购物广场不能严格落实消毒通风、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通过进一步现场检查发现,两家超市均存在不能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遂分别对其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限其三日内改正违法行为。规定期限到达后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发现两家超市受到警告后拒不改正,遂对两家超市分别立案调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分别给与两家超市罚款20000元处罚。</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在严格落实“县局疫防办公室+重点场所防控、价格监管、药品监管、冷链食品监管、小区防控五个工作小组+十八个市场监管所”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责,局、所、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开展宣传、排查、疫苗接种、内部防控、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工作,以监管促规范,以执法促提升,倒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春节期间我县物价稳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全县人民欢度春节保驾护航。</p> <p class="ql-block">  在此,我们呼吁全县所有超市、饭店、药店、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严格按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防控要求,落实消毒通风、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和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药店落实退烧、止咳、感冒类药品禁售,抗生素和抗病毒类药品实名登记等措施,饭店减少人员聚集,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同时,要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等生产经营和特种设备使用要求,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严守安全底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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