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来,唱歌啊,来娣</b></p><p class="ql-block">“来娣”,《孩子王》里这个形象,从哪句入手最快呢?</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 “老黑几个老以为我只会烧火做饭,老娘要悄悄做出一件事,叫他们服气。”</b></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 1, 1);">我觉得来娣自己的这句话就非常的贴合。</span></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 “烧火做饭”大家伙对来娣的标签。</b></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1, 1, 1);">作为一个没念过多少书但仍然响应号召下乡的知识女青年,她的确承担了“烧火做饭”这一工作。你看,来娣在小说第一次出场就是“在队里做饭的来娣”,后面“我”回队里大家聚餐时谈到做饭时;“来娣支起锅,乒乒乓乓地整治,半个钟头竟做出十样荤素”。吃完饭,“来娣用脸盆将碗筷收拾了,桌上的残余扫了丢出门外”“来娣。端了碗筷”。还有大家看电影路过学校时,一见面,“我”打趣说她:“来娣,队上的伙食也叫你偷吃的够了”而她看到“我”做饭,挤过过来来抢着做饭“去去去,我来搞。你们慢得要死”。</span></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 “老娘”这个词是来娣的常用的自称。</b></p><p class="ql-block">这个自称啊,可真体现了来娣的“虎”。明明是十多岁不到二十的知青姑娘,却张口闭口的“老娘”,任谁听到都会觉得这姑娘不是一般的大胆泼辣啊。小说中这“老娘”也真好玩。</p><p class="ql-block"> 在送“我”去学校的前晚聚会时,来娣大大方方地“眼睛有情有义地望着我说:‘还真的舍不得呢! ’”,想让替她问当音乐老师,来娣是借酒敬酒“自己倒了一杯酒,朝我聚了一下说:‘你若替老娘办了,我再敬你十杯’说完一仰脖,自己先喝了”,并且耻笑男知青喝酒道“几个小伙子,半天才抿下一个脖子的酒,怕是没有女的跟你们做老婆。”</p><p class="ql-block"> 星期天“我”回队里大家又聚在一起时,来娣就也过来了。老黑和我坐在床铺闲聊,来娣“靠我一边坐下”“床一沉,老黑跳起来说‘我这床睡不得三个人!’来娣反倒整个坐上去,说‘那你就不要来睡,碍着我和老师叙话’”哈哈,倒是老黑被大伙笑得“蹲到地下”。接着,来娣还真动手了:“聊聊头发,很亲切地说;‘呀,到底是在屋里教书,看白了呢!’我打开来娣伸过来的胖手,说‘不要乱动。’来娣一下子叫了起来;‘咦?真是尊贵了,我们劳动人民碰不得了。告诉你,你就是教书一百年,我还不知道你身上长着什么。哼,才几天,就夹起来装斯文’”你看,这会儿,怼了老黑,连“我”这个被求办事者,她也怼啊。其实,后面支书来了,招娣也是旧事重提了“支书家信”的笑话,支书也只得说“唉,说不得,说不得。”</p><p class="ql-block"> 招娣这些种种的虎啊,没有让我们读者感到烦,反而觉得率真好玩。作者能够用心塑造“招娣”这个人物难道仅仅因为这些?我想,更多的是“做成一件事,叫他们服气”这一点吧。</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 “一件事”一件什么事?“唱歌”呀,</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去学校教音乐”。</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 </b>来娣会唱歌,而且识得简谱,“歌子多的没处放”有“只要有歌谱,半个钟头就叫他一个学校唱起来”的本事。为此,招娣每每见到“我”,总是要围绕这点进行询问。当发现“我”急需“字典”时,“来娣脸上放了一下光,将身仰倒,肘撑在床上,把胖腿架起来,说;‘那是要有条件的。’”接着,她还兴奋地“慢慢团身坐起,用脚够上鞋,站到地上,抻一抻衣服,拢一拢头发,向门口走去,将腰以下扭起来,说: ‘哎,支部书记嘛,咱们不要当;党委书记嘛,咱们也不要当,也就当个音乐教师。’”啊呀呀,一本其他知青都没有的字典让来娣又嘚瑟起来了,仿佛字典送出去就可以当音乐教师了。待到明白学校老师还有字典可以借,来娣就又泄气折回来地来打听学校音乐老师教什么歌了,并且充满信心要创作歌曲打动学校领导,“这样吧,你写个词,我来作个曲。你把我作的歌教给你们学生唱,肯定和别的班的歌子不一样,领导问起来,你就说是来娣作的。领导信了我的本事,笃定会叫我去教音乐课”。这“肯定”与“笃定”可见来娣是多么自信。为此,当我回校时,她又赶过来送字典给“我”时,又再三叮嘱记得与她写词谱曲唱歌的事。当时就说出了“老黑几个老以为我只会烧火做饭,老娘要悄悄做出一件事,叫他们服气。”这句充分代表她的话了。</p><p class="ql-block"> 虽然歌曲他们写成了,而且知青们也试唱得热火朝天,可惜“我”被突然调离而没有在班上传唱。但是小说尾写到“走着走着,我忽然停下,从包里取出那本字典,翻开,一笔一笔地写上‘送给王福 来娣’,看一看,又并排写上我的名字,再慢慢走,不觉轻松起来。”</p><p class="ql-block"> “我”最终没能 “实实在在”(根据实情不教课文,教识字,写实事)继续教语文,被调回生产队。但孩子们的变化,尤其王福的作文就说明了一切。那么,小说尾“我”替招娣做主签名送字典的细节,又表现了什么呢?至少有这么一层:既表现自己内心的一份笃定也传递招娣的善良与实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