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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新民市教育局寒假期间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p> <p class="ql-block">  为落实《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及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寒假期间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建立良好教育生态。2022年1月12日,新民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印发&lt;新民市教育局开展2022年寒假期间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gt;的通知》(新教发〔2022〕2号),明确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治理范围、时间安排等要求。同时,教育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对培训机构和曾被举报过的补课地点进行详细排查。</p> <p class="ql-block">  治理范围:</p><p class="ql-block"> 1.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p><p class="ql-block"> 2.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p><p class="ql-block"> 3.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p><p class="ql-block"> 4.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p><p class="ql-block"> 5.在职中小学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或租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有偿补课; </p><p class="ql-block"> 6.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p> <p class="ql-block">  1月15日,新民市教育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对培训机构和曾被举报过的补课地点进行详细排查。</p> <p class="ql-block">  教育是义务而不是有偿,是公益而不是功利。新民市教育局将继续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群众举报的补课线索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我市教育环境风清气正,办好人民满意教育。</p><p class="ql-block"> 责任审核:鄂录明</p><p class="ql-block"> 责任编辑:李晓华</p><p class="ql-block"> 责任制作:张茹、李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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