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路小学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家长一封信

海北路小学

<p class="ql-block">亲爱的同学和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大家好!节日放烟花爆竹是我们民族的传统风俗,它会给节日增添欢乐气氛。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也会给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p><p class="ql-block"> 空气质量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空气保持清新干净,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我们特将北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转发给大家,希望广大同学、家长尽我们的能力为政府分忧。</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政府</p><p class="ql-block"> 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p><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秦皇岛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区2022年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p><p class="ql-block">一、禁放时间和区域</p><p class="ql-block"> 北戴河区全域全时段严禁燃放烟花爆竹。</p><p class="ql-block">二、法律责任</p><p class="ql-block">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及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和违法情节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p><p class="ql-block">三、社会监督</p><p class="ql-block"> 全区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视情给予举报者500元至10000元奖励。</p><p class="ql-block">举报电话:5921110 5927312</p> <p class="ql-block"> 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来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自觉向周围人加强宣传,自觉追求低碳环保的过节方式。</p><p class="ql-block"> 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合家欢乐!万事如意!</p><p class="ql-block"> 海北路小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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