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法”宝,助推“三清两建” | 山化镇召开“三清两建”疑难问题研判会

咱家山化

<p class="ql-block">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中对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有明确规定……”</p><p class="ql-block"> 区派工作组法律顾问曹建军在研讨忠义村集体厂房出售问题时对集体资产租赁买卖问题提出专业的法律依据,随后又以《民法典》物权编内容为主进行讲解,并通过典型案例分享,进一步深化了大家对相邻权、地役权以及农村矛盾化解方法等法律知识的认识和理解。</p> <p class="ql-block">  1月12日下午,山化镇召开“三清两建”疑难问题研判会。区派工作组副组长石宗平检察长、法律顾问曹建军参会。台沟、忠义、石家庄、马洼、光明、向阳等6个村的支部书记、包村组长、包村班子成员参加。</p> <p class="ql-block">  在镇纪委书记李兴国同志的主持下,对各村问题进行逐个研判,对忠义村河滩林地、光明村霸占寺庙、台沟村贱租集体用地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p> <p class="ql-block">  在各村具体问题研判过程中,石宗平提出三点要求:</p> 转变意识,理清历史遗留问题。 <p class="ql-block">  要转变意识,增强抓好“三清两建”工作的韧劲。按照清资产、清“村霸”、清矛盾这三条主线对村内因历史原因导致三资管理历史遗留问题、集体资产遭个别人长期侵占现象、合同纠纷引发信访稳定矛盾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工作台账。</p> 尊重民意,坚持村民自治 <p class="ql-block">  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借鉴王窑村先进典型案例,对于个人侵犯群众利益的事件先礼后兵,引导群众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强大合力。同时将“四议两公开”法广泛深入运用到农村议事决策工作中,真正实现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p> 用好“法”宝,发挥党委引导作用 <p class="ql-block">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面对较为棘手的疑难问题时学会转变思路,从法律角度来破解难题,大部分的问题都能够迎刃而解。</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山化镇将邀请法律顾问围绕“三清两建”工作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为群众解疑答惑,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以案释法,用接地气的法言法语、法律小故事,满足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推动村干部、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依法保障“三清两建”工作顺利开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p>

两建

三清

群众

山化

研判

疑难问题

法律顾问

法律

忠义

包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