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陈记忆(10)

庭祥

<p class="ql-block"> 西北陈的村政组织</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农村基层组织,包括设在镇(办事处)和村一级的各种组织,主要有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团支部、村妇代会、村民兵连及“两新”组织(“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由此可知,农村基层组织涵盖了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其名称和性质也不同。解放前,村里的行政组织叫村公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的基层组织又有几次此变革。</p><p class="ql-block"> 村公所 民国时期,实行县、区、村体制,县下辖区,区下辖村。县行政机构,民国元年为县公署,民国17年改称县政府。县政府下设的区、村基层行政机构为区公所,村公所、村公所为最基层的行政机构。村公所设村长一人,村副(即副村长)一人,财粮一人。因档案无存,对当时的任职情况,已很难完整记载。经访问老人和查阅地契、房契等有关资料,仅获点滴零星信息。为保存历史真实,特记如下: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日寇发动侵华战争。随着日寇占领长子,县内大乱,各级政权瘫痪。全县形成抗日根据地区、抗日游击区、敌占区、国民党统治区。西北陈村当时属游击区。解放以后,长子县抗日民主政府由西山迁进县城,同时改称长子县民主政府,1949年12月又改称为长子县人民政府。县以下行政机构名称未变,仍为区公所、村公所。村公所设村长、副村长、财粮各1人。1946年时任村长张保山,闾长是张全松,书记员是常道甫。</p><p class="ql-block"> 农会 农会全称叫农民协会,是在1945年长子解放后开展大规模反奸清算和土地改革运动中成立起来的,属于共产党领导下的贫苦农民组织,参加农会的都是旧社会受尽苦难、满怀深仇大恨、终于扬眉吐气、挺直腰杆敢于斗争的积极分子。农会的主要任务是反汉奸、斗恶霸、清算地主富农财产,为贫雇农分田地。它虽不是基层政权组织,但在“一切权力归农会”的时代背景和当时对敌斗争异常尖锐复杂的情况下,农会发挥的作用甚至超过了政权组织.可谓土改运动的中坚力量和革命先锋。西北陈村农会主席是贾玉堂</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人民公社化时期</p><p class="ql-block"> 人民公社是中国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1958年8月中共中央做出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号召将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转为人民公社,实行同乡基层政权相结合的“政社合一”体制,人民公社同时也是农村社会的基层单位。因此,人民公社既是生产组织,也是基层政权。人民公社是以“政社合一”(“政社合一”其实就是“政经合一”)和集体统一经营为特征,是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政治经济制度的主要特征,代表着农村计划经济时代。1958底,全国基本上实现了一乡一社。人民公社初建阶段,一般实行全社统一核算、分级管理。下设生产大队(其范围相当于高级社),生产大队基本以地理意义上的自然村落为基础而设置,生产大队以下设生产队。普遍情况下,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也有以区建社的,则按乡设管理区,以下建制相同。分配上曾实行口粮供给制。社员的大型牲畜、农具、耕地、自留地等一切与农业生产相关的生产资料转归集体经营。</p><p class="ql-block"> 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大队管委会,是1958年农村实现人民公社化以后建立起来的村级管理机构,它既是行政管理机构,又是生产指挥机构,属于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下设机构,当时实行的是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管理体制。生产大队管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委员若干人。时任大队管委会主任:常舍则,先后任副主任的是:张保山、靳喜生、张起则、张进旺(大);会计:陈颖,副会计:鲍海鱼,张土山;保管:张贵林。</p><p class="ql-block"> 革命委员会 革命委员会是文化大革命中的产物。1966年5月开始文化大革命运动,1967年2月长子县夺权,同年4月成立长子县革命委员会。随即全县23个公社、399个大队,全部成立了革命委员会,由民政部门统一刻了公章。一直到1981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撤销公社、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原公社、大队管理委员会名称。 时任革命委员会主任:常舍则;副主任:常玉春;1971年后,常玉春任革委会主任,常玉新、贾文先副主任;鲍红章任副业主任;先后任会计的是;陈颖、张宏先、鲍保成;副会计:鲍保成、靳玉庆、常培忠、李荣先;保管:杨来祥、张乃金。</p><p class="ql-block"> 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一届三年。村委有: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先后任村委会主任:常玉新、常青山、张向丽(张向丽从2011年选举后支书、主任一肩挑),副主任:常重阳、张亚军。先后任会计的有张晚先、鲍成喜。</p> <p class="ql-block">  西北陈村党群服务中心</p> <p class="ql-block">  生产组织</p><p class="ql-block">  农业合作社(简称农业社) 西北陈村于1952年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一种土地入社,按地评股,按股分红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第一任社长由常舍则担任。1956年4月,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正式起名叫西北陈宏亮高级农业合作社。高级社是土地、耕畜,大型农具等基本生产资料全部入社,归集体所有,成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时任社长是常舍则,副社长是宋忠保。</p><p class="ql-block"> 生产队 生产队是农村人民公社时期,在生产大队下设的农业生产组织。当时,实行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有生产大队核算和生产队核算两种形式。西北陈村属于大队核算。生产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1人,会计1人,保管1人。</p><p class="ql-block"> 历任一队队长的有:张全松、冀水水、常玉春、张志先、冀嘴嘴、张贵枝、张建玲、张志启。队计:常群福、张土山、张富财。历任二队队长的有:张进山、张保健、张文芳、张重建、张跃进。队计:鲍红章、李来好、靳玉庆。历任三队队长的有:张起则、张有财、张招景、刘臭鸡、张来好、鲍保虎、李来好、张庭玉。 队计:张来好、陈喜山、鲍保虎、鲍成伟、张明珠、靳玉庆、张庆云、张红庭。 副队长:靳志荣、张招景、张小幼、张幼蛋。保管:张斌、牛立贵、杨来祥、张铁孩。先后任四队队长的有:常金荣、常小琴、李进松、陈更仁、李小明、鲍三臭。队计:常金荣、李旺则、李荣先、先后任五队队长的有:常天富、常进胜、李旺则、常玉新、常栓玉、常先则、李天顺、常进德。</p><p class="ql-block"> 民兵组织 兵民是胜利之本。贫弱的中国之所以能战胜日本侵略者、能消灭八百万蒋匪军、推翻蒋家王朝,靠的就是毛主席人民战争思想这一重要法宝。解放以后,我国进入和平建设时期,但对民兵武装始终没有放松过。1958年,毛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的伟大号召,1963年又发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三落实”指示,1970年又有“仗打起来,组建地方部队”的战略构想和工作部署。西北陈村民兵连正是在毛主席人民战争思想指引下,从上世纪五十年代组织建设起来的。全村18—55岁的公民,不分性别,全部编入民兵组织。18—25岁为基干民兵,26—55岁为普通民兵。几十年来,民兵组织在经济建设、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应征参军、抢险救灾、维护治安、参加重要工程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了“阶级斗争战斗队、生产斗争突击队、科学实验先锋队”的作用, 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历任民兵连长的有张志恒、张反先、常承米、常保厚、樊建堂、靳福喜。杨来祥、张庆云任民兵连指导员。</p> <p class="ql-block"> 西北陈村的街心公园</p> <p class="ql-block">  共青团支部 共青团全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先进青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西北陈村团支部建立于1949年,历任团支部书记的有杨来祥、张反先、张进旺(小)、靳福喜。</p><p class="ql-block"> 妇联会 即妇女联合会,是广大妇女自己的组织。担负着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和晚婚晚育等工作任务。先后担任妇女主任的有陈莲则、郭木萍、张春娥、宋艳玲、陈艳平。</p><p class="ql-block"> 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 贫协是在1965年四清运动中成立的,其任务和作用主要是党在农村搞四清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依靠力量。随着运动结束和文化大革命开始,贫协作用自动消失。担任贫协主任和委员的有冀水水、李小旺、宋忠保、范香则、常小琴、常四汉。</p><p class="ql-block"> 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 农村原来有民事调解委员会,2012年改为社会综合管理委员会,2015年又改称为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其工作任务是调解民事纠纷、维护地方治安、保持社会稳定。历任村民调主任和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靳喜生、靳志荣、常小五。</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