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 普法相伴”华亭市安口幼儿园开展第八个五年普法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

华亭市安口幼儿园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font-size:22px;">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span></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的、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律,1991年通过,2006年第一次修订,2012年修正,2020年第二次修订,2021年6月1日起施行。</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2]该法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强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明确学校幼儿园的报告制度;对监护人监护、校园安全、学生欺凌、学习负担等问题,均有涉及。</p> <p class="ql-block">第一章 总则</p><p class="ql-block">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p><p class="ql-block">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p><p class="ql-block">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p><p class="ql-block">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p><p class="ql-block">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p><p class="ql-block">(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p><p class="ql-block">(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p><p class="ql-block">(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p><p class="ql-block">(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p><p class="ql-block">(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p><p class="ql-block">(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p><p class="ql-block">第五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科学教育、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蚀,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p><p class="ql-block">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p><p class="ql-block">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p><p class="ql-block">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p><p class="ql-block">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p><p class="ql-block">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p><p class="ql-block">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担,省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p><p class="ql-block">第十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人民团体、有关。</p> <p class="ql-block">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p> <p class="ql-block">1、有利于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p><p class="ql-block">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并特别强调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p><p class="ql-block">2、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p><p class="ql-block">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成长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p><p class="ql-block">3、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p><p class="ql-block">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一个孩子出了问题,受影响的不仅是孩子本身,还包括孩子的家庭乃至这个家庭的亲戚朋友,孩子违法犯罪,更是直接影响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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