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教育和体育局致参加校外培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望都县贾村镇总校

<p class="ql-block">各位学生家长:</p><p class="ql-block"> 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该文件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为有效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确保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望都县教育和体育局温馨提醒如下:</p><p class="ql-block"> 1.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引导孩子提高课内学习质量,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应尽可能给孩子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选择校外培训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不能脱离孩子的实际盲目跟风从众。</p><p class="ql-block"> 2. 选择正规培训机构。一是看办学资质。如果家长和学生确有教育培训需求,选择时要认真核实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看培训机构是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确认办学地址。看办学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上的机构规范全称与机构名称是否一致。县教体局均要求其亮证办学,并将收费标准、培训内容、教师信息等关键信息,在办学地点显著位置公示。三是要查看是否规范经营。在报名前,应查看校外培训机构场所是否安全;一次性收费不超过3个月;缴交培训费用之前,要主动提出与校外培训机构签定使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购买保险;培训时间不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不留作业;要共同监督、查看培训机构常态下疫情防控是否到位。</p><p class="ql-block"> 3.远离非法教育培训机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非法培训机构由于未经县行政审批局审批,达不到办学所应具备的场地、师资、安全、资产等相关条件,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无证机构无备案监管,存在收费后卷款潜逃隐患)、安全事故维权无从保障。因此提醒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不要盲目相信培训机构和个人的招生广告和口头承诺,做到远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避免权益受损。</p><p class="ql-block"> 我们诚恳的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从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主动参与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来,自觉抵制,积极举报一切非法办学,监督教师的从教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学秩序,共同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教育培训秩序。</p><p class="ql-block"> 祝孩子们安全、健康、快乐成长,祝家长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p><p class="ql-block"> 敬请广大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监督。</p><p class="ql-block"> 举报电话:工作日:0312-7829227</p><p class="ql-block"> 节假日:0312-7722634</p>

培训

校外

办学

机构

家长

孩子

教育

非法

是否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