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看守所成功将一名身患重病的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

任荣华

<p class="ql-block">  1月7日下午,吕梁市看守所成功将身患重病的在押人员武某变更强制措施,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监所安全。</p><p class="ql-block"> 在押人员武某,男,55岁,因渎职案,于2021年7月16日被吕梁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在案发前该武患有甲状腺髓样癌,曾于2009年8月、2009年9月、2019年6月、2020年6月四次住院治疗。在羁押期间,该武身感不适、淋巴结肿大,被确诊为:甲状腺恶性肿瘤、淋巴结继发性恶性肿瘤。根据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所内不具备治疗条件,武某不适宜继续关押。吕梁市看守所一方面加强对其24小时的管控、治疗,另一方面迅速与办案单位沟通对武某采取变更强制措施。</p><p class="ql-block"> 通过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办案单位多次协调,为保证监所安全,预防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1月7日下午14时许,武某被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转取保候审释放出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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