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经开区分局“四项举措”确保辖区群众正常用药

市监经开区分局

按照省局、市局药品保供要求,为切实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经开区群众用药(“一退一止两抗”除外)用械需求,经开区分局采取“四项举措”,确保辖区群众正常用药。 <b>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b>省局、市局药品保供会议召开后,经开区分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召开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专班人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br> <b>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b>近日,按照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局的安排部署,分局积极主动协调管委会疫情防控办及相关部门,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为辖区零售药店正常经营创造条件,为药械上岗从业人员及时办理通行证、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截止目前,共为147家企业办理通行证1500余人次;协调管委会为30余家药械批发企业办理车辆通行证60余车次。<br> <b>三是加强社会宣传。</b>及时通过西安发布、经开区门户网站和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辖区内保供零售药店详细信息,公布内容包括零售药店名单、详细地址、店长、联系电话等,尽最大努力让购药人最便捷找得到电话、打得通电话、买得到药品。<br> <b> 四是建立保供机制。</b>各市场监管所指定一名监管干部作为群众用药保供联络员,负责本所辖区药店正常经营、协调物业等居民用药保供工作。同时,各小区(社区)物业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药品保供联络员,负责协调本小区(社区)居民与附近药店的联络、购药、送药工作。<br> 下一步,经开区分局将在目前已经正常营业145家零售药店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引导其他具备正常开业的零售药店做到应开尽开、能开则开,确保辖区群众正常用药,不断提高群众的购药用药满意度。

保供

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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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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