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司法局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法治灞桥

<p class="ql-block">  12月31日,灞桥区司法局联合灞桥派出所对建材社区溶剂小区一名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p> <p class="ql-block">  经查,此人在明知自己多次未做核酸检测的情况下还试图走出小区,并与防疫人员发生争执,不执行灞桥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相关部门排查时故意隐瞒,不及时如实报告情况,增加其他人员被传染的风险,加重民众恐慌感,为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p> <p class="ql-block">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多次发布通告及时作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市人民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对无视疫情防控规定者一律严肃处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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