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新城大队关于对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通报

新城政秘督考办

<h3 style="text-align: left;">各科、中队,办案中心:</h3><div> 按照大队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部署要求,政秘科督考办于21日对大队各营区内部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暗访,现就具体情况通报如下:</div><div> 一、大队西四路队部门卫,工作懈怠,履职不认真、不尽责,在警用车辆进入营区时,直接打开大门,没有按照大队要求对车辆内人员的核酸情况进行核查;</div><div> 二、大队西四路队部食堂及保洁人员在食堂及队部内公共区域没有佩戴口罩;</div><div> 三、大队万年路队部门卫能够对外来人员核酸检测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警车能够进行询问检查,但是对内部人员核酸情况检查不够严格。</div><div> 四、存在个别人员不配合门卫进行检查的情况;</div><div> 针对以上问题,要求:</div><div> 一、大队各队部大门岗要严格按照我市规定核查进入队部工作人员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情况,尤其是要对进入队部的警车内的所有人员按照规定严格进行检查;</div><div> 二、大队所有人员要认真做好自我防护,佩戴好口罩,尤其是在队部内院落、食堂等公共区域,必须佩戴口罩;</div><div> 三、各单位要严格对本单位人员的双码及核酸检测情况进行统计报备;</div><div> 四、各单位及全体人员要主动配合做好大队内部疫情防控工作。</div><div> 各单位,目前我市本轮疫情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期,防疫形势的严峻性已不言而喻,为力保大队内部不出问题,全体人员健康有所保障,请大队各单位、全体人员务必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敲响警钟,自觉做好或配合做好大队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督考办将持续对该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对履职不力或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人员按照工作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进行追责。</div><div><br></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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