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爱看书,看得很杂,但是最爱的是小说。那种小人书,即连环画倒是看得不多,因为嫌它太小儿科。而且阅读速度很快,最猛的一次是在大学读书的时候,那时,文化大革命还没有结束,但是很多当时作为禁书的图书还是在私底下流传。一天,一位同学偷偷地塞过来一本《红与黑》,悄悄地说,只有一天时间。那天我逃课了,一生中唯一一次逃课,就是为了看完这部《红与黑》。<br> 爱看书自然爱买书。读小学的时候是没有经济支配权的。到了初中,妈妈一个月给五毛钱作为零花钱。那时候在北郊中学读书,从我家走到北郊中学至少要走半个多小时。有时候来不及上学了,就得坐公交车,坐公交车得五分钱,或者从虹口公园穿过去,那时的公园要门票,穿一次也是五分钱。有时嘴馋,要在街上买点小吃,这些都是从那五毛钱的零花钱中支出。为了能攒钱买书,这些都尽量克服。<br> 每天到学校去,经常会走山阴路,因为山阴路上住着很多同学,可以一起走。另外山阴路口有一个新华书店,也是放学回家可以进去转一圈的原因。那年月,图书出版的速度比较慢,所以进书店的8多,在我一个月零花钱中占有的比例还是比较大的。<br> 记得到了高中,零花钱涨到了一元。买书的钱稍微充裕了一点,印象最深的是,那时有一套物理课外读物,一共14个分册,我是每个月买一本,整整用了一年多才把这套书攒齐。后来在东北工作的时候,一位教物理的老师看上这套书,说他小时候也想买齐这套书,结果没有如愿,希望能够转让给他,我没有同意,因为这套书对我而已,纪念的意义远大于阅读的意义。<br>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除了红宝书以为,几乎没有别的图书,买书的爱好就停止了,一直到粉碎四人帮,新华书店又开始发行各类书籍,记得头几年,几乎是有书就买,社会上也是如此,尤其是重版的国外文学名著,一出版就抢购一空,往往要托在新华书店工作的朋友偷偷地留几本,所谓的“开后门”吧。<br> 找对象谈恋爱,在确定关系的时候,我就老老实实地跟女朋友说:“我有一个毛病,就是爱买书。”女朋友当时还不了解情况,说:“爱买书好,爱买书说明你爱读书,爱读书说明你爱学习,这是好事,我不拦你。”结婚以后,她发现不对了,我是把吃饭的钱留下,所有的钱都用来买书,家里别的开销都没有了,这怎么行呢?过了一段,她终于开口跟我商量了:“你看这样行不行,世界上的书多了去了,你是买不完的,咱们有重点,就买世界名著和你的专业书籍,别的书咱们就不买了。”想想也对,一些书我是不太用得着,就依了她。又过了几年,又跟我来商量来了:“你看那些文学作品,图书馆都有得借,咱们就不收藏了,你看行吗?专业书籍是你必须要用的,该买咱还买。”这样,我的买书嗜好,终于被夫人用渐进式的治家方式给扼杀了。<br> 本以为买书藏书的爱好除了我也没谁了,想不到除了我还有一个更猛的。80年代,到宁波工作,就知道宁波有一个藏书楼——天一阁,后来宁波城市宣传口号:“书藏古今,港通天下”,也说明了宁波人有读书藏书的爱好,在学院就有一位教师,当时就号称是在市内可以排到前几的人物,有一次上他家去看他的藏书,家里就像一个小型图书馆,密密的书架,采用就是图书馆专用的书架,整整一个层面,都是图书。“你这样的民用住宅,放那么多书架,不会塌吗?”我问他。“在开发商造楼盘前就跟开发商定了房子,付了定金,让他们加固。”他回答。<br> 自从网络发展起来,特别是电子图书发展以后,个人买书藏书似乎越来越没有意义。所以,当退休以后,搬家回上海之际,夫人提出将家里大部分图书处理掉的时候,也没有反对。只是心中有一点点怀旧的伤感。<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