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1年12月15日晚,我的老同事给我转发《东北之东》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题目是:“哈尔滨人的三大动力”,在该篇文章中,未经我的同意,也未署上我的姓名,更未说明图片、文字的出处,盗用了我的摄影作品多达十四幅。在文章的题目下方,还标榜为“原创”,真是让人哭笑不得。</p><p class="ql-block"> 2019年8月7日,我在美篇及朋友圈连续公开发表了《图说老街往事》第十一章“三大动力路”,图文并茂地介绍了哈尔滨电机厂、锅炉厂和汽轮机厂。三大动力厂作为共和国的长子为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为了祖国的电力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一章共有38幅摄影作品。做为向建国70周年献礼作品,得到了同事们、朋友们、影友们的大量转发支持。</p><p class="ql-block"> 昨晚我把该篇的欺世盗名之作转发在小范围的老同事微信群,商讨维权事宜。今天上午,老同事刘总给《东北之东》“哈尔滨人的三大动力”留言,指出其盗用他人作品是极不道德的行为。事隔不长时间,编辑把“哈尔滨人的三大动力”删除了。</p><p class="ql-block"> 宣传哈尔滨三大动力厂是好事,但是,采用他人的作品应经过作者同意或署上作者的名字,这是起码的职业道德,否则就是侵权。</p><p class="ql-block"> 今天下午,我在《东北之东》上留言,指出其侵权之事,编辑只回答我四个字:“已经删除”。我回复说:“难道道歉的话不会说吗”?至此,未收到任何只言片语的道歉话。</p><p class="ql-block"> 在文学艺术、摄影领域,欺世盗名的侵权事件屡见不鲜,太多的作者没有时间和精力打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况且官司赢了,减去打官司所发生的费用所剩无几。所以,更多的原作者对此也无可奈何。</p><p class="ql-block"> 看来,维权之路路漫漫。</p> <p class="ql-block">↑ 图为同事转发给我的侵权链接。</p> <p class="ql-block">↑ 我随即关注了《东北之东》公众号。</p> <p class="ql-block">↑ 图中的两幅片子均为本人拍摄。下面的截图照片均为《东北之东》所盗之图。</p> <p class="ql-block">↑ 图中上幅片子,是两年前,本人在哈尔滨电气集团国际公司张妍的陪同下,去汽轮机厂拍摄的。下幅片子是使用尼康f100单反机拍的。(胶卷)</p> <p class="ql-block">↑ 图中上幅片子是尼康D800机所拍三幅后的接片,其文字也是全部照搬照抄。下幅使用尼康f100胶片机所拍。</p> <p class="ql-block">↑ 上下两幅片子均为尼康D200所拍。图片的文字也是全部照搬照抄。</p> <p class="ql-block">↑ 上幅为尼康D200拍摄。下幅为尼康f100胶片机拍摄。文字连标点都是原封不动地照抄。</p> <p class="ql-block">↑ 上幅为尼康f100胶片机拍摄。下幅为尼康D200所拍。文字照抄不误。</p> <p class="ql-block">↑ 尼康D200拍摄。文字原封不动照搬。</p> <p class="ql-block">↑ 这幅照片是在我的指导下,(构图、光圈、快门速度)由广告公司无人机航拍的。文字照抄。</p> <p class="ql-block">↑ 这是我单位的老同事刘总给《东北之东》的留言。</p> <p class="ql-block">↑ 刘总的留言上传不长时间,“哈尔滨人的三大动力”被删除了。昨晚本人看帖子时,浏览量已有3000多点了。</p> <p class="ql-block">↑ 这是今天下午,本人在《东北之东》别的帖子上留言,时间不长回复了四个字:已经删除。本人随即回复道:难道道歉的话不会说吗。至此没有任何应答。</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全文结束</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警惕盗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