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区6个家庭农场被认定为2021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永年农经

<p class="ql-block">  近年来,永年区农业农村局着力加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尤其是把家庭农场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纳入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体系。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目前全区家庭农场数量不断增加、规模逐步壮大、标准日趋规范,已成为我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p><p class="ql-block">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河北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及监测办法》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监测的通知》的要求,永年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上级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策激励和导向作用,积极组织对本地区申报的家庭农场进行资格审核,严格审查其经营规模、经营状态等有关数据以及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合同、经营效益、会计科目、成员账户和“三品一标”等,择优推荐上报。通过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有效推动了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快培育扶持了一批经营规模适度、生产规范、管理科学、高产高效的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带动了全区家庭农场健康发展。</p><p class="ql-block"> 近日,我区上报的6个家庭农场全部评审通过,被认定为2021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截止目前我区共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36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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