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命运紧密相连,习近平总书记是这样阐述家庭教育的,他说,“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对家庭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通过立法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指明了方向。当下,一些教育问题的出现,更突显了家庭教育更新理念与提升水平的重要性。<br><br> 今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我们要充分认识制定这部法律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确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目的是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是一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法律,一部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的法律,一部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的法律。<br><br> 家庭教育最关键的责任主体是家长,《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定义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新法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责任包括:遵循未成年人成长规律,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依法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应当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等。在法律责任中,除了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后果外,还规定公检法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要根据情况对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br><br>那么,学校应承担什么呢?家校共育的要求,由来已久,但是落实很难。 本法的落地,除了从法理上明确了家长的主体责任,也规定学校的相应权责,比如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建立家长学校,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根据家长的需求,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为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未成年人家长及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这些规定无疑对学校教育产生了“撑腰效应”。为真正实现家庭和学校的同向同行,学校可及时宣讲,让“法”的意识深入人心。组织学校干部层面研读政策,明晰具体内容,厘清职责边界,确定操作步骤,形成工作方案;主动对接,让“法”的行动立竿见影。基于家庭教育的现状,从“知道”到“做到”之间的那“一公里”,需要学校主动对接;评价激励,让“法”的效果迁移放大。家庭教育的成败往往系于家长。学校可对有关家长进行分类,重点关注,过程关心,及时激励,比如评选“月度家长”“最佳进步学子”等,固化家长及孩子的良好行为,形成习惯。<br><br> 家庭教育开展得如何,不仅关系孩子的终身发展,也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家庭教育立法对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具有重要作用。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相信随着法律的制定出台,家庭、学校、社会能够更好地实现相互协同、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从而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助力学生健康成长。<br> 各位校领导、老师、家长们,快来一起学习吧!建议和心得可以在评论区告诉我们哦! <div style="text-align: right;">十一师第三中学德育处</div><div><br></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