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秧歌是中国(主要在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汉族民间舞蹈的类称[1],不同地区有不同称谓和风格样式。在民间,对秧歌的称谓分为两种:踩跷表演的称为“高跷秧歌”,不踩跷表演的称为“地秧歌”。近代所称的“秧歌”大多指“地秧歌”。秧歌历史悠久,南宋周密在《武林旧事》中介绍的民间舞队中就有“村田乐”的记载,清代吴锡麟的《新年杂咏抄》中明文记载了现存秧歌与宋代“村田乐”的源流关系。</p><p class="ql-block">2006年5月20日,秧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p><p class="ql-block">东北地区的民间舞蹈有秧歌、龙灯、旱船、扑蝴蝶、二人摔跤、打花棍、踩高跷等,多在一起配合演出,统称为“秧歌”。东北秧歌有悠久的历史,是北方劳动人民长期创造积累的艺术财富,它起源于插秧耕田的劳动生活,又和古代祭祀农神祈求丰收,祈福禳灾时所唱的颂歌、禳歌有关,并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农歌、菱歌、民间武术、杂技以及戏曲的技艺与形式。</p> <p class="ql-block">摄影:徐小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