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正确使用法律保护自己。<br> 2021年11月29至12月4日,鄢陵县实验小学小学开展了“自觉守法用法 构建和谐校园”主题系列活动。 聘请鄢陵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喜芳为我校法治副校长。 <h3 style="text-align: left;"> 鄢陵县关工委刘向华主任为学生讲解法律知识。</h3>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宪法活动日全体班子成员庄严宣誓。</h3>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国旗下讲话</div> 安全办主任林洋利用升旗仪式,向全校师生讲解了宪法日的活动意义,强调了加强法律修养对当代学生的重要性,并介绍了在校园里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乱纪现象,并警醒同学们严守法律底线,成为一个遵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h3 style="text-align: center"> 宪法晨读活动。</h3> 学校利用大屏幕播放“国家宪法日”专题、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班级黑板报等,大力弘扬和宣传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开展主题班会</div> 班主任通过播放视频、组织学生讨论等多种形式,利用生动的语言、精美的课件让学生了解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懂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校还向全体学生发出倡议:人人学宪法,知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 本次国家宪法日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尊重宪法的和谐氛围,传递了中华民族文明礼仪的传统美德,使鄢陵县实验小学的学生们深入了解了国家宪法的重要地位与辉煌历史,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养成尊法守法的习惯。相信鄢陵县实验小学每一位学生都能成为最美的守法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