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长大,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劳动的权利和义务”、“……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等重要时刻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的一生都被宪法守护着。</p> <p class="ql-block">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连州市慧光中学开展了第八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 活动。活动于2021年12月3日的周五晨读时间进行,全校55个班由课代表领读、其他同学跟读了宪法部分条款。我校把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p> <p class="ql-block">当前,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有着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p><p class="ql-block">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p> <p class="ql-block">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宪法法治教育内容,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切实提升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p><p class="ql-block">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p> <p class="ql-block">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其实,违宪,是最严重的违法。这首先是由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决定的。</p> <p class="ql-block">广大青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从小要树立规则意识,而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人民意志和人民利益的根本体现,我们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p><p class="ql-block">在学校要着力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干部的日常生活,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p><p class="ql-block">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p><p class="ql-block">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每一个人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上层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基层要崇尚宪法、服从宪法和遵守宪法。</p><p class="ql-block">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p><p class="ql-block">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