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懂法 依法带娃——义安学区下庄幼儿园《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纪实

义安学区北义安幼儿园

<p class="ql-block">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句话深入人心,但做起来实属不易。在2021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九十八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p><p class="ql-block"> 千百年来,家庭教育一直是我国法律的空白之地,而这部《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创了中国历史的先河, 这是首次以全国立法的形式确定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它把家庭教育上升到法的层面,更加明确了家长在家庭中应该承担的教育责任,传达着国家引导教育向更好的方向发展的决心。</p> <p class="ql-block">  家长永远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责任人,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教导,家庭的熏陶。家长不仅要有意识担当、角色担当还要有行动担当。为此,我园自11月16日起陆续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p> 教职工集体学习 <p class="ql-block">  在园长带领下,教师集中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熟悉法律法规,找准促进家园合作核心支持。</p> 深入家长  广泛宣传 <p class="ql-block">  利用微信班级群、接送上下学等方式,向家长推送促进法相关法律知识链接,为家长提供多渠道了解形式。通过教师与家长互动,再次明确每个孩子天赋各异,我们要帮助他们发现天赋,而不是如流水线般功利性地培养。每个孩子个性不同,我们要尊重“一千个孩子有一千种真实的个性”。作为家长,我们也要永远保持着学习力。</p> 家长经验互分享 <p class="ql-block">  收集优质案例,发挥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委员会带头作用,在家长范围内广泛收集家庭教育优质案例,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家长委员会的带动和推动下,组织部分家长进行集中分享和交流,大家在某些教育点上达成共识。</p> <p class="ql-block">  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p> <p class="ql-block">  任何阶段的学校教育都难以替代父母作为“根”的影响,每个家长应该都能感受到肩上的这份责任。家庭教育绝不能只挂在嘴上,而是必须贯穿于家园生活的始终。各班老师代表借此机会与家长进行了简单沟通。</p> <p class="ql-block"> 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到《民法典》,再到《家庭教育促进法》,一项项立法的新颁布,越来越完善的立法体系,都说明了国家非常重视孩子的未来,重视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性。</p><p class="ql-block">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不妨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作为一个崭新的起点,依法带娃,科学育儿,向着未来,前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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