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双减”工作,进一步推动丛台区校外机培训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加快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span style="font-size:18px;">“学转非”进</span>度,12月3日下午,在北师大邯郸附属学校中学部报告厅,召开丛台区校外培训机构重点工作推进会暨预收费监管工作部署会。</p> <p class="ql-block"> 会议由丛台区教体局民教科科长栗玉娟主持。民教科全体人员及辖区237所校外培训机构法人或举办者参加了会议。丛台区教体局副局长王婷出席会议并讲话。</p> <p class="ql-block"> 首先,民教科副科长佘斌宣读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题通报》。</p> <p class="ql-block"> 随后,民教科副科长杨贺福宣读《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办公厅【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并安排部署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学转非”的相关工作。</p> <p class="ql-block"> 民教科科长栗玉娟对《教育部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和《丛台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进行了宣读和讲解。</p> <p class="ql-block"> 最后,教体局副局长王婷对当前“双减”工作提出四点意见:</p><p class="ql-block">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规范办学前瞻性。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是深化义务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立德树人水平的迫切需要,要把学生从校外学科类补习中解放出来,把家长从送学陪学中解放出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政策“组合拳”势在必行,国家要从根源上规范整治培训机构的种种违规问题,教育要回归、要坚持公益属性,各培训机构要认真分析形势,把握态势,提升思想认识,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及早研判、提前规划,选择去留或者转型。</p><p class="ql-block"> 二是紧盯目标任务,高标按时完成专登工作。各机构要严格按照民教科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要求,按照继续培训、转型发展、终止办学三选一,迅速准备相关资料,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完成“营改非”和“学转非”。</p><p class="ql-block"> 三是直面存在问题,全面实施预收费监管措施。近两年,培训机构违规运作屡屡发生学生、家长权益受损事件,不少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经营和灰色交易行为,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挪用学费、抽逃资金、恶意关停、爆雷跑路等不诚信、不合规、不合法现象时有发生。明知经营困难,即将关门还收取学生学费,其中无不牵涉到金额数以万计的预收费用及数量庞大的未消课时,不仅严重侵害了广大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也严重损害了丛台校外培训行业的整体形象。因此,我区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通过大量调研,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预收费资金监管办法(试行)》。</p><p class="ql-block"> 四是加强督导问责,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教育部明确规定“原则上各地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营转非”登记工作,并对完成登记的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实行资金监管。超过时限仍未申请登记非营利性法人的营利性机构,将依法终止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学资格。”各机构法人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尽快办理。民教科要抓好工作推进,要制作相关工作办理的流程图,明确时间节点,确保“营转非”“学转非”“预收费监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