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农商</h3> 为积极贯彻国家宪法日暨国家法治宣传日,迎接2021年12月4日即将到来的我国第八个“宪法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2021年12月2日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宪法》。 会上楚雄市农商行常务副行长李银雁带领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宪法节选,楚雄市农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泽春领学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法律文件。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只有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才能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作为一名公民,我们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我们必须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 <br><br><br> 楚雄市农商行党委把学习宪法作为党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采取个人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专家辅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做到学深悟透,把握精髓要义。通过OA、微信群,及时推送宪法、民法典知识和典型案例。利用 “12•4”国家宪法日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法治讲座等内容丰富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农商,在全行营造了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