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 你好!</p><p class="ql-block">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确保我们孩子安全,请家长与孩子共同遵守以下要求:</p> <p class="ql-block"> 1、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走;不要在马路上结队并行;横穿马路时应走斑马线,并遵守信号灯指示;在没有过街设施的地方应左右观察,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进入路口前应先观察,横穿马路时不要急停急走。</p> <p class="ql-block"> 2、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出行。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公共物品,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与同车人保持安全距离。</p> <p class="ql-block"> 3、未满12岁不能骑自行车,未满16岁不能骑电动车;不要在开放道路上学习骑车;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车把;不要骑车载人,不要骑车并行。</p> <p class="ql-block"> 4、不要将身体部份伸出车窗外;不乘坐超员、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报废、拼装车辆;不搭乘非法营运的电动车、摩托车;不搭乘不具备上公共道路行驶资格的四轮电瓶车。</p> <p class="ql-block"> 5、使用摩托车接送孩子时驾乘人员务必要戴好头盔,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要注意,根据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的后座只允许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超过12周岁的同学,就不能再搭乘电动自行车了。同时,我们也倡导大家骑乘电动自行车的时候,主动佩戴安全头盔。</p> <p class="ql-block"> 6、学生上下学及节假日外出时,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不乘坐未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辆;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坐超载、超速车辆。乘坐符合资质的车辆时,需遵守乘客安全要求。</p> <p class="ql-block"> 7、出门时请叮嘱孩子:走路、骑车要各行其道,不要争先恐后互相追逐;走路行车时不要使用耳机听音乐;不要在马路上游戏或使用滑行工具;不要在放学途中长时间逗留。</p> <p class="ql-block">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为孩子们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伊川思源实验学校</b></p><p class="ql-block"><b> 2021年12月2日</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