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农业农村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进农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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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也是我省首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为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12月1日,东阳市农业农村局在城东街道李宅农贸市场开展“宪法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p> <p class="ql-block"> 通过宣传展板、发放资料、现场咨询形式,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以及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安全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现场发放宪法等宣传资料共500余份。</p> <p class="ql-block"> 此活动,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提高了农民群众宪法意识、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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