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近几年,校园暴力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师生面对突发暴恐事件的防范意识、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确保学校内部学生的人身安全,在2021年12月1日,我校邀请大同区人民检察院刘检察官到我校进行法治安全教育宣传。</p> <p class="ql-block">刘检察官,给孩子们讲解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处罚条例。</p> <p class="ql-block"> 同学们积极回答问题,并且送孩子们一个小礼物。</p> <p class="ql-block"> 通过本次学习,作为学生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p> <p class="ql-block"> 俗话说的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是脆弱的,社会、学校、家庭都要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此外,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人格情操,对于增强未成年人的"免疫力"或自控力、防范于未然,远离犯罪,将有特殊的意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