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近几年,校园暴力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师生面对突发暴恐事件的防范意识、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确保学校内部学生的人身安全,在2021年12月1日,我校邀请大同区人民检察院刘检察官到我校进行法治安全教育宣传。</p> <p class="ql-block">刘检察官给孩子们讲解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处罚条例。</p> <p class="ql-block"> 通过本次学习,学生懂得了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生活中的侵害,并且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不打架,不斗殴,遵纪守法。</p><p class="ql-block">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p> <p class="ql-block"> 同学们积极回答问题,并且会获赠一个小礼物。</p> <p class="ql-block"> 俗话说的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是脆弱的,社会、学校、家庭都要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此外,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人格情操,对于增强未成年人的"免疫力"或自控力、防范于未然,远离犯罪,将有特殊的意义。</p> <p class="ql-block">审核:马春成</p><p class="ql-block">责编:于振国</p><p class="ql-block">编辑:胡奥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