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亲爱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你们好!</p><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聚力推动我园幼儿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幼儿园于9月开展“学前资助,让梦启航”资助宣传月,深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让每位幼儿家长知晓国家资助政策。</p> <p class="ql-block">高校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助学金助学金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国家照省定标定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按照省定标注予以落实。现行标准高于省定标准的,执行现行标准。</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br></p> 各类学校资助 <p class="ql-block"> 各类学校资助标准为: </p><p class="ql-block"> 1.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p><p class="ql-block"> 2.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对到我市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县级特环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p><p class="ql-block"> 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p><p class="ql-block"> 4.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 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公 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分专业)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p><p class="ql-block"> 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p><p class="ql-block"> 6. 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 元.</p><p class="ql-block"> 7.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交通费、特殊学习用品和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p>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p class="ql-block">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p><p class="ql-block"> 1.在我省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免除学费,最高不超过8000元。</p><p class="ql-block"> 2. 在普通高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p><p class="ql-block"> 3.在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非建档立卡的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除保教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免除保教费,保教费标准高于公办幼儿园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幼儿收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