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村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案件警示教育

海丰村党总支部

为深化以案警示、以案促改,以“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的理念深化作风治理,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四风”案件警示教育通报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海丰村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9:30分组织“两委”“三员”“全体党员”召开会议。 通过查摆问题海丰村未有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党总支部书记符积辉同志劝诫两委及三员要以史为鉴,要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在群众利益上的不维护、不作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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