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二婚去领证,发现“丈夫”是妹夫,妹妹拒不配合:你随便起诉

柳云泽

<p id="0EK4F2R9"><strong>萧伯纳说,人之所以结婚,是因为相互都有了需要。</strong>所以每个人都渴望和爱的人走入婚姻的殿堂接受亲朋的祝福,但是恋爱容易,结婚难,看似一场美满幸福的婚姻,背后却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h3></br><p id="0EK4F2RA">如果你想和最爱的人结婚时,却发现你的身份信息被别人冒用成了已婚状态,你会如何做?</h3></br><p id="0EK4F2RB"><strong>一、女子再婚去领证,却发现自己还没离婚</strong></h3></br><p id="0EK4F2RC">来自河南焦作的范先生,和他的女朋友郭女士谈了一年多的恋爱后,最近准备领证结婚,两人到民政局去办证时,工作人员却告诉郭女士她没有离婚,不能办理新的结婚证,这话让郭女士十分惊讶。</h3></br><h3> <br></br></h3></br><p id="0EK4F2RE">通过网上查看,发现早在2001年郭女士就已经和一个叫朱波的男人领了结婚证,但两人一直没有离婚。看到这个消息,简直让郭女士不敢相信,自己2001年都已经结婚了,这怎么可能呢?</h3></br><p id="0EK4F2RF">领结婚证必须本人到场,这是基本常识,可和朱波结婚的人却是自己的亲妹妹。难道这是妹妹用自己的身份证冒领的结婚证吗?</h3></br><p id="0EK4F2RG">郭女士说,如果不是自己这次结婚来领证,到现在她还不知道有这回事。这可奇怪了,要知道领结婚证得有本人的身份信息才行啊。2001年妹妹用她的身份信息领了结婚证,可她这个姐姐是在2004年结的婚,并且还是头婚也拿的有结婚证,她不可能这么无知地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妹妹用,然后自己一辈子都不结婚。</h3></br><h3> <br></br></h3></br><p id="0EK4F2RI">郭女士的疑问在于,2001年妹妹拿她身份证去领证,然后她04年头婚为啥也能领到结婚证?</h3></br><p id="0EK4F2RJ">在民政局,工作人员提供了郭女士妹妹的出生年月,很明显郭女士在2006年和前夫办了离婚,现在的她是单身状态。可在档案里依然显示,她在2001年的结婚证是存续期间,而真实婚姻却是妹妹和妹夫。</h3></br><p id="0EK4F2RK">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档案,发现朱波和郭女士的妹妹,在06年又办了一个结婚证,这种情况就是朱波办了两次结婚证,这就出现了问题。朱波和姐姐在2001年办一个结婚证,又和妹妹在2006年又办一个结婚证。这不是重婚罪吗?</h3></br><p id="0EK4F2RL"><strong>所谓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人前后两次婚姻都是法定婚的,是典型的重婚罪。表现为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strong></h3></br><p id="0EK4F2RM">如果01年朱波和郭女士领了结婚证,那么她在04年的这个婚姻是结不成的,关键原因就是在2001年的时候民政局的老系统不健全造成的,只要村委会给本人出婚姻状况证明,女方填表后就可结婚,而档案显示,当时村大队给郭女士出具的证明都是未婚状态。说明当时来办证的人根本不是郭女士本人。</h3></br><h3> <br></br></h3></br><p id="0EK4F2RO">工作人员又调出来两次办证的结婚照片,才发现郭女士与前夫的结婚照和01年的结婚照片并不是同一个人,而在04年和06年期间,郭女士领结婚证和她妹妹补结婚证还都给办了下来,这又是怎么回事呢?</h3></br><p id="0EK4F2RP">工作人员解释是因为当时工具比较简陋,他们是通过看人和户口本、身份证,大队出的证明才给办理的。因为年代太久了,当时发生的情况她也不清楚。</h3></br><p id="0EK4F2RQ">不管如何,这个事情的当事人就是郭女士的妹妹和妹夫,从资料上看,她和妹妹分别跟朱波领过一次证,这可真是天下奇闻,姐妹俩竟然同时“嫁”给了一个人。</h3></br><p id="0EK4F2RR"><strong>二、姐妹同“嫁”一个人,妹妹拒不配合:我就这咋了</strong></h3></br><p id="0EK4F2RS">郭女士十分气愤地把电话打给了妹妹,可妹妹的态度让她失望。经了解,拿着郭女士身份信息和朱波结婚的主意是郭女士妹妹的公公所出。可见,为了结婚,因为妹妹还不到法定年龄就偷偷用了姐姐的身份证,这招“移花接木”的招数没想到在20年后被揭开了真相。</h3></br><h3> <br></br></h3></br><p id="0EK4F2RU">当郭女士带着记者到家里了解情况时,她的妹妹却态度蛮横地对姐姐说:<strong>“我不是都说了叫你随便起诉”。</strong></h3></br><p id="0EK4F2RV">冒用自己亲姐姐的身份信息领取结婚证,却还理直气壮,真不知这是哪来的底气。常言说得好,亲情,是滋养我们心灵的情感雨露,是流动在我们生命中永不衰竭的血脉。是人世间最自然、最朴素、最真切、最珍贵、最隽永、最牢固、最不求回报的情。可妹妹却利用了姐姐的这份亲情满足了自己的私欲,却从不想她的这一行为会给姐姐带来什么样的后果?</h3></br><p id="0EK4F2S0">郭女士说,她给妹妹的公公打电话时,对方一听不是骂她就是埋怨她,并让她去起诉朱波或者起诉他。让郭女士非常生气。</h3></br><h3> <br></br></h3></br><p id="0EK4F2S2">当记者问妹妹,你是拿着姐姐的身份证去办的证吗?妹妹口气强硬地回答:<strong>我不跟你说话。</strong></h3></br><p id="0EK4F2S3">遇到这样无理却强占三分的人,还真是有理无处说,妹妹和姐姐在法律上同“嫁”一个人,她丝毫不觉得丢人,还厚颜无耻地说:“<strong>我就这咋了!”</strong>并愤然离开了现场。</h3></br><p id="0EK4F2S4">郭女士无奈对记者说,发生这件事,也是妹妹的公公出谋划策的,2006年,妹妹又拿结婚证也是公公给办理的,因为当年妹妹的公公在村委会工作,他给出的未婚证明,让她的妹妹和妹夫正式领证结婚。</h3></br><h3> <br></br></h3></br><p id="0EK4F2S6"><strong>三、本是姐妹花,共“嫁”一个他,妹妹公公拒绝调查</strong></h3></br><p id="0EK4F2S7">当记者给妹妹的公公打电话询问此事时,朱先生却让他们自己去调查。当问他的儿子到底跟谁是真实的结婚时,朱先生仍是一句<strong>“你自己去调查吧我不配合”。</strong>当问他是否在职期间给他们开过未婚证明,对方却挂了电话。</h3></br><h3> <br></br></h3></br><p id="0EK4F2S9">在郭女士的老家博爱县,记者找到了当地村委会得知,朱波的父亲当时任职村支部书记,但是否村干部违背原则,内情他们也不知道,他们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协调,依照法律法规去解决问题。</h3></br><p id="0EK4F2SA">目前民政部门也在积极落实此事,但对于出现的三个结婚证到底是怎么办理下来的,博爱县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让民政部门先去查,查出问题后再说,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h3></br><p id="0EK4F2SB">让郭女士气愤的是,妹妹的公公听说她要领结婚证才发现的问题,就直接对她说<strong>“要不然你这辈子就不要拿结婚证了”,</strong>听到此让她寒心。郭女士表示一定要他给个说法,她肯定要和范先生领结婚证的。</h3></br><h3> <br></br></h3></br><p id="0EK4F2SD">目前最快的办理速度,就是郭女士要先去和这个朱波的人去办理离婚,这虽不是一个明智的办法,但却是最快的,郭女士不同意这么做,她希望把这个事情说明白。因为她本身已经离过一次婚,她不想让自己身上多一次不明不白的离婚记录。</h3></br><p id="0EK4F2SE">都说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但这个自由不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而婚姻乃人生大事,千万不能采取随便马虎的态度。朱先生在任职期间,公然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的儿子造假谋私,这是违法也侵害了郭女士的人身权利。</h3></br><p id="0EK4F2SF">我国法律规定,冒用他人身份结婚,属于违法行为,被发现要受到处罚;郭女士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婚姻自主的权利,让他们承担冒用身份信息造成的侵权后果。</h3></br><p id="0EK4F2SG"><strong>有句话叫:“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strong>利用姐姐的身份信息变相满足自己的利益,这样的人太自私。妹妹为了结婚,竟然不顾姐姐的未来,当真相揭穿后,还强词夺理不愿向姐姐承认错误,丝毫没有悔过之意。20年来从不向姐姐透露冒用身份信息一事,可见她把这个秘密埋藏得有多深,当事情暴露后,反而对姐姐结不了婚毫不在意,没有一点亲情可言,这样的妹妹太绝情了。</h3></br><h3>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常言说得好,心无私欲,自然会刚;人无邪念,自然会正。</b>我们的一些执法部门如果失去监督的权力,就像无舵的航船;失去节制的私欲,就像决堤的洪水。</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而朱先生作为一个长辈,当年瞒天过海成全了儿子的婚姻,就应该对郭女士抱有愧疚之心,可他竟然在事实面前,像下命令一般让郭女士这辈子干脆别拿结婚证,这实在不像一个领导干部该有的态度。说出的话更是让人伤情伤心,在职期间就违法乱纪,虽然离职但他说出的话和办的事没有一点人情味,可见他有多自私自利。对于这些违法干部就应该严惩不贷。</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