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乡村振兴和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永年区司法局按照省厅和市局要求,全力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b> 一、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充实基层调解力量</b><br> 2021年是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之年。永年区司法局依据《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经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联合区民政局向各乡镇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乡镇压茬推进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目前,全区363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换届工作,共调整补充村居人民调解员1304人,已全部备案,并上报市局统一登记,统一制证。 <b>二、强化调解业务培训,提高解纷止争能力</b><br> 今年以来,永年区司法局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乡村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调解理论与技能、调解卷宗制作等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调处纠纷的能力。 <b>三、健全完善调解制度,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b><br>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永年区司法局按照《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内容,为全区363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制作了门牌和制度图版,主要包括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人民调解员工作任务、纪律和纠纷调解流程图,从而确保了换届后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更加健全,工作更加规范。 <b>四、印发名册与案例汇编,推动相互交流学习</b><br> 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完成后,永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局要求,将全区人民调解员基本信息编印成册,便于群众遇到纠纷寻找调解。此外,为集中展示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成果,方便调解员相互借鉴学习,提高纠纷调解成功率,永年区司法局收集整理了近几年的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印制了《永年区人民调解案例汇编》,并向各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发放。 通过推进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永年区司法局努力做到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工作制度更加完善、矛盾化解更加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更加突出,筑牢社会维稳“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