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名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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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豫让、聂政、荆轲都是战国时期的著名刺客,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收录了他们的事迹。</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在今人的眼睛中,荆轲的名头最响,特别是经过文学作品的渲染,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已家喻户晓。然而放下书本,却总感荆轲“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不仅在执着、忠义上比不上豫让,在专业、果敢上与聂政也相差甚远。</p><p class="ql-block"> 从刺杀条件来讲,荆轲是最优的,因为他是以使者的身份堂而皇之的无限接近刺杀对象。尤其是秦国法律规定,殿上侍从大臣不允许携带任何兵器,侍卫武官也只能拿着兵器守卫在殿外,没有命令不准进殿,这无疑为荆轲行刺提供了便利条件。更得天独厚的是与豫让和聂政的单打独斗相比,荆轲还有个帮手。可惜这么好的条件,荆轲还是一败涂地,秦王近在咫尺,他抓,抓不住;刺,刺不着;追,追不上;打,打不赢。</p><p class="ql-block"> 刺秦失败了,究其原因大致有四点,用人不当、准备不足、蠢猪队友、技艺不精。</p><p class="ql-block"> 太子丹选择荆轲做杀手是个错误。荆轲是卫国人,他流浪到燕国不走,完全是因为喜欢这里的狗肉、美酒以及杀狗的屠夫和音乐家高渐离,至于燕国的存亡,浑不关他的痛痒。比起豫让的自告奋勇和聂政的主动请缨,荆轲接受刺杀任务的态度是被动的,当听到太子丹让他去刺秦,第一反应是推脱:“这是国家大事,我的才能低劣,恐怕不能胜任”。无奈太子丹认定他武艺高超,是神风突击队的最佳人选,竟屈尊以头叩地,坚决请求他“出山”。此时的荆轲大概暗悔以往牛皮吹得过大,把自己包装成“著名剑客”是个昏招,为了不丢脸面只好先应承下来。他的如意算盘大概一是拖,找机会脚底抹油;二是实在无法脱身就找他一个会武功的朋友帮忙共同完成刺杀。太子丹为了笼络荆轲倒是不惜血本。见他答应,立即尊为上卿,让其享受“VIP中P”待遇。荆轲根本不用像冯谖那样倚柱弹剑,唱什么“长铗归来乎!食无鱼,出无车。” 太子丹每天会到府上虚寒问暖,只要荆轲提出的要求无有不从。荆轲说千里马肝好吃,太子就命人杀马取肝,荆轲说抚琴美女的手漂亮,太子就命人把美女的手斩下用玉盘盛着献给他。荆轲住的是别墅,开的是玛莎拉蒂,吃的是鲍鱼龙虾燕窝鱼翅,身边美女成群。太子丹的“重金收买”确实使荆轲不好意思脚底抹油,但对刺秦仍然心里没底,所以迟迟不肯成行。这一拖就是三、四年的时间,直到秦王扰乱了荆轲的“混吃混喝,能混多久是多久”的计划。秦国出兵灭赵,秦军已到达到燕国边境,太子丹不断催促,荆轲不去秦国不行了。</p><p class="ql-block"> 暗杀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豫让第二次刺杀襄子,为了隐藏其本来面目,在身上涂上油漆让皮肤长满恶疮,还吞炭使嗓子变哑,然后故意到家门口行乞,见媳妇都认不出他,这才放心地埋伏在襄子出行的必经之路上。聂政杀侠累,严格控制知情人数。本来严仲子准备派一些壮士助一臂之力,聂政谢绝了。他说“不能多派人,人员一多,就可能发生失误,机密就会泄露。”再看荆轲,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看不到他准备、谋划、推演,即便准备成行也有点近似儿戏。本来荆轲在等他的一个朋友一起去执行刺杀任务,但太子丹怕他反悔,一再催促,并用语言相激,荆轲无奈妥协,接受了太子丹派给他的秦舞阳做队友。更奇葩的是临行前太子丹率众人穿着白衣,戴着白帽,流着眼泪大张旗鼓地送行到易水边,然后高渐离击筑,荆轲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好一幅感人的悲壮画面,只是这是去暗杀吗?暗杀不是要“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吗?难道他们就不怕有奸细去向秦王告密。</p> <p class="ql-block">  历史果然证明了荆轲没有坚持等他的朋友作为搭档是个极大的错误。秦舞阳是货真价实的猪队友,不仅没有帮到荆轲,反而成为累赘。太子丹选择秦舞阳做荆轲助手的原因是“他十三岁就敢杀人,人们见到他都不敢和他对视”。但实际上这是个欺软怕硬的混混,遇到老百姓嚣张跋扈,一旦见到了秦王,吓得直哆嗦,差点提前暴露了刺杀行动,多亏荆轲以“他一个乡下孩子没见过世面”遮掩过去,这才打消了秦王的疑虑。</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荆轲是个嘴皮子功夫强于武功的人,刺秦之前没见到过什么拿的出手的业绩,“善于使剑”多是他自我营销的结果。他曾凭借着剑术游说卫元君,卫元君看不上他的三脚猫功夫没有用他,又跑到榆次与武术大家盖聂谈论剑术,盖聂看不惯他夸夸其谈对其怒目而视,竟吓得他落荒而逃。荆轲自然有自知之明,他明白战场不是剧场,一旦图穷匕首见,那就必须动真格,这也是为什么他一定要等朋友来搭档一起去完成刺杀任务的重要原因。和秦舞阳组队后,他拿的是秦叛将樊於期的首级,秦舞阳拿的是地图,而匕首藏在地图里,很显然荆轲是让秦舞阳行刺,他协助。只不过秦舞阳见到秦王就吓尿了,荆轲没办法只好从配角变为主角。所以荆轲对自己的道行心知肚明,混吃混喝当老大可以,轮到真刀真枪了,只能是小弟。武林高手鲁句践曾评论荆轲剑术不精,还不肯虚心学习。事实也确实如此,整个刺杀行动,荆轲的功夫弱爆了。且看他的三次机会。第一次,他左手抓住了秦王的袖子右手拿匕首直刺,秦王抽身跳起,衣袖挣断。这个动作直接暴露了荆轲缺乏实战经验,古人的衣袖大多宽大,被抓后很容易挣脱,如果抓住的是胳膊或搂住脖子再不济干脆扑上去用身体压住秦王,嬴政小命休矣。第二次,秦王绕着柱子跑,荆轲在后面追,最后剧情反转,秦王拔出宝剑,砍断了荆轲左腿。一个是养尊处优的大王,一个是职业剑客,读到这里真是 I 服了 you。第三次,荆轲无奈用匕首掷向秦王,又被秦王躲过,最后被秦王反杀。其实匕首是太子丹重金买来的天下最锋利的匕首,并让工匠用毒水淬炼,用人实验,只要见一丝血,没有不立刻死的。也就是说不用刺中要害,只要划破点皮历史就会改写,可惜枉费了太子丹的良苦用心。同为刺客的聂政让我们看到的是另一幅画面,到了韩国相府,韩相侠累正坐在房间里,周围有很多手持兵器侍卫他的人。聂政出其不意闯了进去,一剑刺杀了侠累。两旁的人顿时大乱,聂政大声呼喝,击杀数十人。然后自己削烂面皮,挖出眼珠,破肚出肠,随即死去,韩国人都不知刺客是谁。这才是一个真正的职业杀手应有的素质,荆轲与其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p><p class="ql-block"> 当然,荆轲明知赴死还慨然成行,虽称不上剑客但仍不失为侠客。特别是他要杀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而且功败垂成。人们对嬴政有多痛恨,对荆轲就会有多敬重,对弱者有多同情,对荆轲就会有多少讴歌。这大概也是司马迁愿意用刺客列传五分之三的篇幅描写荆轲的原因之一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