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党的各项政策、法令,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校长接待日制度。 </p> 接待时间 <p class="ql-block"> 校长接待日定于每周的星期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40---16:00,如遇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一周,地点安排在门卫室。</p> 学校接待负责人 <p class="ql-block"> 学校每次安排校长室一位成员负责接待,并安排工作人员负责记录。</p> 接待对象 <p class="ql-block"> 校长接待日接待对象为:学校教师、职工家属、学生、学生家长、关心和支持学校的社会各界人士。正确处理好学校与家庭、学校与社会的关系,以取得全社会对学校的支持。</p> 接待事宜 <p class="ql-block"> 负责接待的校长室成员应当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宣传国家制定的方针和政策,解释学校的各项工作。对提出的问题当时能够解决的立即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必须记录在案,尽快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或有困难的问题,必须做好解释工作:对提出的有利于学校发展和促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校长会研究后立即实行。</p><p class="ql-block"> 每次接待日后,工作人员必须将记录整理归类,并附处理意见进入校长室档案,送呈校长审阅。</p> 温馨提示 <p class="ql-block"> 对因故不能到校的人员,学校设立热线电话:8028258或8028260方便其咨询。</p>